1.具備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返還申請條件的個人。
2.符合下列全部條件,可提出申請:
本事項適用于:
1.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退休前離境定居并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退保的;
2.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在職參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遺屬申請退保的;
3.工殘退休或因工死亡的,本人或遺屬申請退保;
4.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已在異地按月領取機關事業基本養老金、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等養老保險待遇的。
二、設立依據
1.《關于貫徹國務院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定的通知》 第四款;
2.《關于印發廣東省社會保險經辦業務管理規程(試行)的通知》 第五章 第十四條;
3.《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
4.《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13號) 第六條;
5.《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第一章 第八條;
三、實施機關
本公共服務辦理機關為:區縣級或以上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 ,佛山市分為2級,分別為市級、區級。
1.權責劃分(市)
市級:負責市直參保的企業人員業務辦理。
2.權責劃分(區)
禪城區:內部權限調整下放到鎮街分局辦結 南海區:內部權限調整下放到鎮街分局辦結 順德區:內部權限調整下放到鎮街辦事處辦結。 三水區:內部權限調整下放到各鎮街“一門式”窗口受理,送區局養老股初審、復核,審核。 高明區:內部權限調整下放到鎮街辦事處辦結。
四、辦理條件
業務情形 1: 屬在職參保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設立依據 |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13號) | 第六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第十四條 | |
必要條件 |
1.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辦理: 1)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
|
2.不予辦理的情形: 1)無 |
設立依據 |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13號) | 第六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第十四條 | |
必要條件 |
1.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辦理: 1)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職工養老保險參保人出國定居并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
|
2.不予辦理的情形: 1)無 |
設立依據 | 《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 第五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第十四條 | |
必要條件 |
1.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辦理: 1)外國人員申請退保的 |
|
2.不予辦理的情形: 無。 |
設立依據 |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13號) | 第六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第十四條 | |
必要條件 |
1.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辦理: 1)工殘退休的 |
|
2.不予辦理的情形: 無。 |
設立依據 |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13號) | 第六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 第十四條 | |
必要條件 |
1.滿足下列全部條件的,予以辦理: 1)已享受其它待遇的 |
|
2.不予辦理的情形: 無。 |
五、申請材料
紙質申請材料采用A4紙,手寫材料應當字跡工整、清晰,復印件申請人均應簽名、復印清晰、大小與原件相符。
表1 工殘退休的申請材料目錄
材料名稱 | 要求 |
原件 份數(份/套) |
復印件 份數(份/套) |
紙質/電子版 |
《退保返還個人賬戶申請表》 | 收原件。由本人填寫。 | 1 | 0 | 紙質 |
工殘證明文件 | 核原件收復印件。由人社部門出具 | 1 | 1 | 紙質 |
經申請人簽名確認的佛山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 收原件。1、受理時經辦人員協助打印。2、參保人應確認《佛山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中記錄信息正確(累計繳費年限無誤),并簽名確認。 | 1 | 0 | 紙質 |
參保人身份證件 | 核原件,收正反面復印件。境內人員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港澳臺人員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通行證,外國人提供護照。 | 1 | 1 | 紙質 |
參保人社會保障卡 | 核原件,收復印件。不能提供社??ǖ?,提供以參保人名字在金融機構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存折或借記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賬戶頁復印件,提供借記卡的需在復印件中注明開戶銀行全稱、開戶名、銀行賬號。 | 1 | 1 | 紙質 |
材料名稱 | 要求 |
原件 份數(份/套) |
復印件 份數(份/套) |
紙質/電子版 |
《退保返還個人賬戶申請表》 | 收原件。由本人填寫。 | 1 | 0 | 紙質 |
參保人身份證件 | 核原件,收正反面復印件。境內人員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港澳臺人員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通行證,外國人提供護照。 | 1 | 1 | 紙質 |
參保人社會保障卡 | 核原件,收復印件。不能提供社??ǖ?,提供以參保人名字在金融機構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存折或借記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賬戶頁復印件,提供借記卡的需在復印件中注明開戶銀行全稱、開戶名、銀行賬號。 | 1 | 1 | 紙質 |
經申請人簽名確認的佛山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 收原件。1、受理時經辦人員協助打印。2、參保人應確認《佛山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中記錄信息正確(累計繳費年限無誤),并簽名確認。 | 1 | 0 | 紙質 |
戶籍注銷證明 | 核原件收復印件。由公安機關出具,港澳臺及外國人員不需要提供。 | 1 | 1 | 紙質 |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 收原件。南海區要求提供。如遺失或從未領取手冊的,申請人提供相關聲明 | 1 | 0 | 紙質 |
材料名稱 | 要求 |
原件 份數(份/套) |
復印件 份數(份/套) |
紙質/電子版 |
《退保返還個人賬戶申請表》 | 收原件。由死者遺屬填寫 | 1 | 0 | 紙質 |
申請人身份證件 | 核原件收正反面復印件。境內人員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港澳臺人員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通行證,外國人提供護照。 | 1 | 1 | 紙質 |
參保人死亡證明材料 | 申請人需提供以下其中一份材料,核原件,收復印件。 1、公安機關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 2、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3、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國駐當使領館出具的死亡證明或經公證的當地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中文譯本 | 1 | 1 | 紙質 |
戶籍注銷證明 | 核原件收復印件。由公安機關出具,港澳臺及外國人員不需要提供。 | 1 | 1 | 紙質 |
參保人社會保障卡 | 核原件,收復印件。1、不能提供社??ǖ?,提供以參保人名字在金融機構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存折或借記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賬戶頁復印件,提供借記卡的需在復印件中注明開戶銀行全稱、開戶名、銀行賬號。2、參保人所有銀行賬戶均注銷的,可提供以承繼人名字在金融機構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存折或借記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賬戶頁復印件,提供借記卡的需在復印件中注明開戶銀行全稱、開戶名、銀行賬號。 | 1 | 1 | 紙質 |
遺囑 | 死亡待遇發至遺囑指定繼承人銀行賬戶的需提供。提供經公證的遺囑及相關公證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 1 | 1 | 紙質 |
夫妻關系證明 | 死亡待遇發至參保人配偶銀行賬戶的需提供。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如結婚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 1 | 1 | 紙質 |
遺產繼承證明 | 死亡待遇發至除配偶外的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銀行賬戶的(非遺囑指定繼承人)的需提供。提供經公證處出具的遺產繼承證明和代理人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 | 1 | 1 | 紙質 |
代辦人身份證件 | 死亡待遇發至非參保人銀行賬戶,且法定繼承人(代理人)因故不能親自辦理的需要提供。核原件,收正反面復印件。境內人員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港澳臺人員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通行證,外國人提供護照。 | 1 | 1 | 紙質 |
授權委托書 | 收原件。死亡待遇發至非參保人銀行賬戶,且法定繼承人(代理人)因故不能親自辦理的需要提供。 | 1 | 0 | 紙質 |
《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 收原件。南海區要求提供。如遺失或從未領取手冊的,申請人提供相關聲明 | 1 | 0 | 紙質 |
材料名稱 | 要求 |
原件 份數(份/套) |
復印件 份數(份/套) |
紙質/電子版 |
《退保返還個人賬戶申請表》 | 收原件。由本人填寫。 | 1 | 0 | 紙質 |
經申請人簽名確認的佛山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 收原件。1、受理時經辦人員協助打印。2、參保人應確認《佛山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中記錄信息正確(累計繳費年限無誤),并簽名確認。 | 1 | 0 | 紙質 |
參保人身份證件 | 核原件,收正反面復印件。境內人員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港澳臺人員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通行證,外國人提供護照。 | 1 | 1 | 紙質 |
參保人社會保障卡 | 核原件,收復印件。不能提供社??ǖ?,提供以參保人名字在金融機構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存折或借記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賬戶頁復印件,提供借記卡的需在復印件中注明開戶銀行全稱、開戶名、銀行賬號。 | 1 | 1 | 紙質 |
材料名稱 | 要求 |
原件 份數(份/套) |
復印件 份數(份/套) |
紙質/電子版 |
《退保返還個人賬戶申請表》 | 收原件,按要求填寫。 | 1 | 0 | 紙質 |
經申請人簽名確認的佛山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 收原件(參保人已死亡的不需要提供)。1、受理時經辦人員協助打印。2、參保人應確認《佛山市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中記錄信息正確(累計繳費年限無誤),并簽名確認。 | 1 | 0 | 紙質 |
參保人社會保障卡 | 核原件,收復印件。1、不能提供社??ǖ?,提供以參保人名字在金融機構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存折或借記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賬戶頁復印件,提供借記卡的需在復印件中注明開戶銀行全稱、開戶名、銀行賬號。2、參保人所有銀行賬戶均注銷的,可提供以承繼人名字在金融機構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存折或借記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賬戶頁復印件,提供借記卡的需在復印件中注明開戶銀行全稱、開戶名、銀行賬號。 | 1 | 1 | 紙質 |
參保人身份證件 | 核原件,收正反面復印件(屬已工傷死亡的不用提供)。境內人員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港澳臺人員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通行證,外國人提供護照。 | 1 | 1 | 紙質 |
享受其它待遇證明 | 核原件收復印件。證明享受其它待遇的文件(包括養老待遇、工傷死亡待遇等)。1、屬享受養老待遇的,提供退休證、或基本養老金核定表。2、屬工傷死亡的,提供經人社部門審批的工傷認定書。 | 1 | 1 | 紙質 |
參保人死亡證明材料 | 屬工傷死亡的,需提供。申請人需提供以下其中一份材料,核原件,收復印件。1、公安機關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2、民政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3、在境外死亡的,提供我國駐當使領館出具的死亡證明或經公證的當地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中文譯本 | 1 | 1 | 紙質 |
戶籍注銷證明 | 屬工傷死亡的,需提供。核原件收復印件。由公安機關出具,港澳臺及外國人員不需要提供。 | 1 | 1 | 紙質 |
遺囑 | 屬工傷死亡的,個賬發至遺囑指定繼承人銀行賬戶的需提供。提供經公證的遺囑及相關公證文件,核原件收復印件。 | 1 | 1 | 紙質 |
夫妻關系證明 | 屬工傷死亡的,個賬發至參保人配偶銀行賬戶的需提供。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如結婚證),核原件收復印件。 | 1 | 1 | 紙質 |
遺產繼承證明 | 屬工傷死亡的,個賬發至除配偶外的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銀行賬戶的(非遺囑指定繼承人)的需提供。提供經公證處出具的遺產繼承證明和代理人證明,核原件收復印件。 | 1 | 1 | 紙質 |
代辦人身份證件 | 屬工傷死亡的,個賬發至非參保人銀行賬戶,且法定繼承人(代理人)因故不能親自辦理的需要提供。核原件,收正反面復印件。境內人員提供第二代身份證,港澳臺人員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通行證,外國人提供護照。 | 1 | 1 | 紙質 |
授權委托書 | 收原件。屬工傷死亡的,個賬發至非參保人銀行賬戶,且法定繼承人(代理人)因故不能親自辦理的需要提供。 | 1 | 0 | 紙質 |
六、辦理時限
申請時限 | 25個自然日 | ||
受理時限 | 2個工作日 | 受理時限說明 | 自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 |
法定辦理時限 | 20個工作日 | 法定辦理時限說明 | 參照依據《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三規定20個工作日。 |
承諾辦理時限 | 20個工作日 | 承諾辦理時限說明 |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 |
七、辦理收費
不收費。
八、辦理流程
本事項窗口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申請人向市社保局養老保險科科室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接收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接收通知書》。 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9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打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返還核對表》,一式兩份;不予通過的,告知原因。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市社保局養老保險科科室領取辦理結果。本事項的窗口辦理流程見圖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返還窗口辦理流程圖》。
本事項的窗口辦理流程見圖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返還窗口辦理流程圖》。
本事項網上辦理流程如下:
無。
九、辦理地址
1.窗口辦理地址
窗口地址 | 聯系電話 | 辦公時間 | 交通指引 |
同濟西路七號2號樓103室 | 0757-82981134 | 逢工作日 | 可乘坐152、163等公交車,在勞動局站下車 |